评议说明
“请您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,对我办各处的办事效率、服务质量等情况,或我办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简单的评议。如果您对我办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请通过电子邮件njfao@nj.gov.cn发至我办,我们将会认真对待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。